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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田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会议事制度

日期:2017/9/30 8:29:40 发布人: 余磊 点击量:446

一、万田乡人大主席团在区人大常委会和乡党委的直接领导及区人民代表的支持下开展工作,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二、万田乡人大主席团会议一般每季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会议由主席或受其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三、万田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实行集体负责制。会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定重大事项可采取会议表决方式。

四、万田乡人大主席团会议须有主席团成员过半数出席方能召开,主席团成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席。

五、万田乡人大主席团召开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通知乡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邀请有关的人大代表列席。

六、万田乡人大主席团成员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人大决议决定的学习,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与议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法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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