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络站职责
日期:2017/8/23 16:32:44
发布人:
吴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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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民和群众向本联络站反映的情况应涉及本乡范围。
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乡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计划和部署,结合本乡、村(居)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定期向乡人大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四、积极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评议和走访选民等活动服务,了解关心人大代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为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
五、承接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办理和及时回复。
六、建立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代表接待日制度,提前三天公布接待代表名单。
七、根据乡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定期将工作情况和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书面报送乡人大主席团。
八、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九、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乡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