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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剿灭劣Ⅴ类水、人大在行动”工作专项监督的通知

日期:2017/8/19 16:23:04 发布人: 陈家宇 点击量:1031

各县、镇代表: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听取和审议我省剿灭劣Ⅴ类水工作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Ⅴ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大常办〔20176号)部署和市、县人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监督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围绕“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目标,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在近年来监督“五水共治”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省、市、县人大开展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专项审议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全天候监督的优势,发动和引领群众共同参与,就近就便监督。督促镇政府及各村依法治水,持续抓好“五水共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镇治水成果,努力为生态家园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重点内容

围绕实施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剿灭劣Ⅴ类水决策部署。通过治水“截、治、清、修”四个环节(“截”环节,主要指截污纳管、包括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情况;“治”环节,主要指工业、农业污染治理,包括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畜牧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情况;“清”环节,主要指水体清理,包括河道淤泥清理、排放口整治、引配水工程实施等情况;“修”环节,主要指水体生态修复,包括生态化治理、集镇黑臭水体消除等情况。),分别体现岸上与水体治理的工作情况,并对水体的巩固提升情况开展监督管理。

    三、人员分工

代表小组

行政村

县级人大代表

镇级人大代表

雅村代表小组(负责人:

方荣良、

郑元丰)

华青村

陈小忠、童玉梅、赖新招、方国华、何发良

方荣良、张秋霞

雅村村

孙洪梅、夏汝清、江小娟

莲塘村

徐发梅、崔  忠

钱家村

吴炳林、姜桔香、王有才、朱汝宏

西何村

毛香莲、胡唐林

双联新村

周海英、郑小龙

何明村

何茂祥、郑元丰

泽随代表小组(负责人:

徐跃成、

童  耕)

泽随村

汪立云、胡安琪、徐跃成、李益民、夏志宏

徐申虎、徐春珠、汪明明、徐跃成

叶村村

方晓斌、王晓燕、叶文达

真武山下村

朱小贞、陶根荣

平坦村

舒阿根、童  耕

柯泉村

李  男、李永根、鲁雪清

前夏村

胡秀琴、柯  伟、夏瑞和

塘里村

夏雪庭、徐炳才

山底陈村

傅小平、曾岳仙

傅仓村

姚爱招、傅招源

塔石代表小组

(负责人:

童仕友、

吴冬根)

下张坞村

刘鲁华、李正泉、童根林、童仕赋、童瑞花

佘一飞、傅海平

塔石村

徐静平、童顺林、钱土松、钱美香、王晓菲

勤裕村

王志敏、胡红竹

豆腐王村

王银才、何素琴

 

罗山村

柴月红

杜山徐村

刘志君、徐爱香

童岗坞村

钱竹琴、童仕友

舒村村

吴冬根、鲁彩花

后舒村

叶灵军、凌  燕

里王村

王卫军、王伟霞、王国荣

 

镇机关人大主席团成员负责这次全镇人大的专项监督工作。汪立云、余赛君负责联系泽随代表小组,张如斌、王怡君负责联系塔石代表小组,王丽芬、余康负责联系雅村代表小组。各代表小组监督情况每周应向镇人大主席团汇报,5月下旬镇人大主席团要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建资环工委。

    四、工作要求

各代表小组,县、镇两级人大代表要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开展联动监督,发挥全天候监督优势,就近就便监督整治劣Ⅴ类水体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河流、山塘水库以及小微水体水质情况开展精准监督。引领群众参与监督,明确分代表小组监督责任清单,落实监督责任。巡查责任河段时,发现污染情况要及时上报镇政府和镇人大。镇人大将建立人大代表监督治水长效机制和问题交办及整改落实机制,促进人大代表巡查监督常态化。各位人大代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到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中,把监督治水作为履职的重要方面,为剿灭劣Ⅴ类水贡献智慧和力量。


塔石镇人大主席团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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